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五处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时间:2026-04-14 浏览: 分享到:

定于2026421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五处用房三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约(㎡)

首年租金挂牌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优先

承租

权人

租赁状态

1

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1号楼1号用房三年租赁权

89.58

5.4823

1

已租赁,于2026年4月23日到期

2

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1号楼2号用房三年租赁权

114.37

6.8622

1

已租赁,于2026年6月15日到期

3

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1号楼4号用房三年租赁权

32.04

2.0377

0.5

已租赁,于2026年4月23日到期

4

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2号楼3号用房三年租赁权

114.41

5.9036

1

已租赁,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

5

温州市海经区瓯帆路126号安心公寓2号楼4、5号用房三年租赁权

173.95

8.3496

1.5

已租赁,于2026年3月31日到期

1、标的含免租金装修期15天(若标的为新承租人竟得,享有免租金装修期,免租金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计入合同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人竟得,则不享有免租金装修期),含租期内。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3、租赁房屋已领权属证书,产权证载明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 ,规划用途为物管用房。承租人已明确知晓并完全接受该现状,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房产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出租方对相关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人不得以未办妥审批手续为由拒付、少付租金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赔偿。

4、以上标的租赁期按照一年360天计算。

5、房屋的建筑面积如有调整均以出租方委托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为准,租金不再进行调整。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1.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清单。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2.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屋,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①标的物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在缴清相关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开始时间从原租赁到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②标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新承租人应在缴清全部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缴款凭证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起始时间自房屋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原承租人应在原租赁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完成房屋腾空、移交工作,结清全部租金及相关费用,并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特别提醒:标的成交之日起超过两个月原承租人仍未腾空,导致出租方不能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时,承租人可选择待原承租户腾空出租方交付后继续入驻租赁物(租期起算日顺延至实际入驻之日)。承租人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承租人已缴纳的租金、物业费及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不得再以相关理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在承租人选择退租前(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前)出租方已腾空房产并通知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的,则承租人应无条件继续租赁。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携有效证章及其他竞买所需资料办理登记手续,于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竞买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2、挂牌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照拍卖文件中约定的拍卖方式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者,则该竞买者应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挂牌期满没有意向报名的,则租赁项目信息发布延长2个周期(5个工作日),若延长公告期内再无人报名的,则项目信息发布终结,将重新制定方案公开招租。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展示、看样时间: 即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新城大厦21楼2101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报名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下午5时止。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56398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www.wzcqpt.com】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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